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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航与上海海事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

发布时间:2013-06-20    来源:东方航空报

6月13日,东航与上海海事局在沪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,包括《固定翼飞机托管意向服务协议》等两项子协议。

根据协议内容,在未来5年里,双方将在航空运输、通用航空及相关业务领域开展全面合作,通过建立重要项目协同机制,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在相关服务和资源方面相互给予优先支持。根据《固定翼飞机托管意向协议》,东航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通用航空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通航”)将为上海海事局海事管理工作在通用航空领域提供航空器托管、航空器选型技术支持、基地建设、专业培训等服务;上海海事局将为东方通航提供通用航空服务相应支持。

上海海事局局长徐国毅、党组书记李青、副局长常富治,东航集团公司总经理、股份公司董事长刘绍勇,东航集团公司党组书记、股份公司总经理马须伦,东航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徐昭,东航股份公司营销总监、营销委总经理董波,东方通航董事长耿军等出席了签约仪式。

刘绍勇在签约仪式上表示,东航与上海海事局开展合作后,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,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,特别是为海洋强国的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。东航与上海海事局的合作是三位一体的合作,即天空与海洋的合作、政府与企业的合作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的合作。他希望借助这一合作平台促进东航安全保障能力、服务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整体提升。